(1) 螺栓聯接:螺栓緊固時,不得采用活動扳手,每個螺母下面不得使用1個以上相同的墊圈,沉頭螺釘擰緊后,釘頭應埋入機件內,不得外露;一般情況下,螺紋連接應有防松彈簧墊圈,對稱多個螺栓擰緊方法應采用對稱順序逐步擰緊,條形連接件應從中間向兩方向對稱逐步擰緊;螺栓與螺母擰緊后,螺栓應露出螺母1-2個螺距;螺釘在緊固運動裝置或維護時無須拆卸部件的場合,裝配前螺絲上應加涂螺紋膠;有規定擰緊力矩要求的緊固件,應采用力矩扳手,按規定擰緊力矩緊固。未規定擰緊力矩的螺栓,其擰緊力矩可參考《附表》的規定。
(2) 銷連接:定位銷的端面一般應略高出零件表面,帶螺尾的錐銷裝入相關零件后,其大端應沉入孔內;開口銷裝入相關零件后,其尾部應分開60°-90°。
(3)鍵聯接:平鍵與固定鍵的鍵槽兩側面應均勻接觸,其配合面間不得有間隙;間隙配合的鍵(或花鍵)裝配后,相對運動的零件沿著軸向移動時,不得有松緊不均現象;鉤頭鍵、鍥鍵裝配后其接觸面積應不小于工作面積的70%,且不接觸部分不得集中于一處;外露部分的長度應為斜面長度的10%-15%。
(4)鉚接出現松動現象,鉚釘的頭部必須與被鉚接零件緊密接觸,并應光滑圓整。
(5)脹套聯接:脹套裝配:在脹套涂上潤滑油脂,將脹套放入裝配的轂孔中,套入安裝軸后調整好裝配位置,然后擰緊螺栓。擰緊的次序以開縫為界,左右交叉對稱依次先后擰緊,確保達到額定力矩值。
(6)緊定聯接:錐端緊定螺絲的錐端和坑眼應均為90°,緊定螺絲應對準坑眼擰緊。